金华列举网 > 教育培训 > 继续教育 > 金华测绘工程成人大专学历班
金华
[切换城市]

金华测绘工程成人大专学历班

更新时间:2015-12-14 11:31:31 浏览次数:124次
区域: 金华 > 婺城
地址:金华市将军路427号恒大商务中心
2016年金华远程教育学习中心春季招生,招生专业介绍,开设有土木工程、安全工程、区域地质调查及矿产普查、资源勘查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测绘工程、煤矿开采技术等专业。
(武汉)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2016招生简章
  
  学院概况
  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教育部“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的大学;是国家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大学;是以地球科学为主要特色,拥有地质学和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两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以理、工、文、管、经、法、教、哲、农、艺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
  创建于1952年,前身是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唐山铁道学院的相关系(科)合并组建而成的北京地质学院。学校于1960年被国家确定为全国重点院校,1970年整体迁出北京,1975年定址武汉,并更名为武汉地质学院。1978年,武汉地质学院在原北京旧校址设立武汉地质学院北京研究生部;1987年,国家教委批准武汉地质学院更名为,武汉、北京两地办学,总部设在武汉。2000年2月,学校由国土资源部划归教育部管理。2006年10月,教育部、国土资源部签署共建协议。
  
  专业层次
  网络教育是主要面向在职人员的非全日制教育,开设土木工程、安全工程、区域地质调查及矿产普查、资源勘查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测绘工程、煤矿开采技术、珠宝鉴定与营销、国土资源管理、公共安全管理等10个优势和特色专业,以及经济学、工商管理、行政管理、法学等20多个通用专业。开办专科和专升本2个学习层次,实行弹性学年制和学分制,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要求,专科和专升本学习的期限为2.5-5年,满足在职学员个性化的学习需求。
  成人高等教育是主要面向成人在职人员的非全日制教育,坚持以函授业余形式学习为主,开设土木工程、区域地质调查及矿产普查、资源勘查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公共安全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工程测量技术等7个优势和特色专业,以及工商管理、法学、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等20多个通用专业。开办专科、专升本、本科3个学习层次,实行弹性学年制和学分制,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要求,专科和专升本学习的期限为2.5-5年,本科学习的期限为5-7年。

  学习支持服务
  学院在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建立了59个校外学习中心和14个校外函授站,8个成人自考教学点,并不断加强学习中心、函授站规范管理和系统建设,加强服务意识、服务技能的培养和培训,通过电话、邮件、Q Q群、网站、短信等多种方式,为学员提供全方位学习支持服务。
  网络教育报考须知
  一、报名
  1、专科
  实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中专、技校)学历的在职人员和其他人员,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我院各学习中心报名。
  2、专升本
  实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在职人员和其他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
  3、报名时间
  各学习中心随时接受报名。
  4、报名地点
  5、报名手续
  专升本考生持身份证、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查询件到所在地学习中心报名,并采集电子照片。各学习中心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验证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的真伪,并打印验证结果,由学习中心留存。
  高起专考生持身份证、高中毕业证书、及其复印件各一份到所在地学习中心报名,并采集电子照片。
  6、电子照片的要求
  蓝底免冠登记照的电子照片。(注:电子照片尺寸(像素)为390*567;大小为80-120KB;分辨率为300dpi;格式为JPG;文件名为身份证号。
  7、信息采集
  根据教育部规定,各校外学习中心必须通过身份证识别器采集新生数据。
  二、入学免试和课程免考
  网络教育考生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免试入学和课程免考:
  1、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学生到我院修读专升本专业可以免试入学。
  2、(武汉)的专科毕业生到我院修读专升本专业可以免试大学英语、计算机文化基础,但文科类的专业必须参加“大学语文”、理科类的专业必须参加 “高等数学”的入学考试。
  3、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学生到我院修读专科专业可以免试入学。
  4、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考、全国成人高考,成绩符合所在省当年高校专科录取低调档分数线要求的学生到我院修读专科专业可以免试入学。
  5、已参加过我校网络教育往年入学考试并被录取但未在我校注册学习,并能够提供以前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号及各科考试成绩的学生,若再次报考相同层次的专业可免试入学。
  三、入学考试
  1、志愿修读我校网络教育的在职业余学习的考生,分别参加我校自主组织的招生入学考试。考试方式采用机考和书面考试并行的方式,视学习中心情况而定。
  2、根据教学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考试科目将分文科和理科。
  专科考试科目:数学、英语、语文
  专升本考试科目:(文科专业)大学英语、大学语文、计算机文化基础
  (理科专业)大学英语、高等数学、计算机文化基础
  3、考试大纲的制定:根据全国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考试要求和本(专)科教学要求编写考试大纲和复习资料。
  4、考试时间和地点:实行常年招生,春季入学考试截止日期为2016年2月28日,秋季入学考试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考试在各学习中心举行。
  5、我院视考试成绩划定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结果将在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公布,考生可用准考证上网查询。
  四、各专业主干课程介绍
  五、学历证书
  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经毕业资格审查合格,准予毕业。由(武汉)颁发国民教育系列网络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生部分公共课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通知》[教高厅(2004)2号],从2004年3月1日以后(含3月1日)入学的本科层次网络学历教育的学生,还需要参加教育部规定的公共基础课的全国统考,统考成绩合格作为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资格的必要条件之一。具体考试办法请登陆中国现代远程与继续教育网www.cdc***查询。学历证书盖(武汉)印章,由我校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后,国家承认学历。
  六、学位证书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士学位管理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的通知》鄂学位[2012]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当年毕业、当年授学位、当年注册上网的原则。
  1、课程考试成绩(公共课、基础课、专业主干课):自考生所学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其它类成人教育(夜大、函授、电大、网络等)毕业生课程考试成绩≥75分。
  2、学位课程考试成绩(一门专业基础课、两门专业课):自学考试学位课程平均成绩≥70分,且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其它类成人教育(夜大、函授、电大、网络等)本科毕业生学位课程成绩≥75分以上。
  3、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学位申请者在籍学习期间,须参加全省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含第二外语),或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合格、或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成绩合格;英语、日语专业本科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在籍学习期间参加专业英语四级、专业日语一级考试且成绩合格。外语成绩有效期为学生在籍学习期间。
  4、授予专业:成人高等教育(夜大、函授、电大、网络等)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必须是学校普通本科已有授权专业。普通学士学位没有授权的专业,该专业学生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本校或同类高校具有学位授予权的相近或相同学科门类进行。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必须是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批准的专业。
  5、授予程序:本人填写《申请表》,经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或自考办初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或教务处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复审(必要时复审相关数据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经复审后,再按规定程序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复审时间一般为每年的6月、12月。
  七、学费
按照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发文的鄂价费(2006)183号文件的规定,学费标准为80元~120元/学分(不含教材费、差旅费等杂费)。上述学费标准根据当地物价标准可上下浮动,并报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备案。具体收费标准请向当地学习中心咨询。
报名热线      156-5869-1786(周)
24小时在线Q客服      1459026115
报读大学及专业介绍      http://user.qzone.q***/1459026115/blog/1406361053

学习中心      金华市将军路427号恒大商务中心;金华市宾虹路705号;金华市亚峰路61号,(均可报名,可就近报读)
常年招生,春秋两次入学,考试易过,文凭电子注册,学信网可查,可考各类职称与公务员。

  八、其它注意事项
  1、本招生简章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网考办、湖北省教育行政部门出台新政策,将按新政策执行。
  2、我院具有招生宣传和生源组织资格的校外学习中心必须是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的办学单位。
  3、招生简章由(武汉)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报经湖北省教育厅备案后发布,由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印制。各校外学习中心向社会进行招生宣传必须以本招生简章为准。
  4、各学习中心不得就学制、招生对象、学籍管理、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等政策另作解释,不得加入与我校网络教育招生无关的其它宣传内容。在招生宣传之前必须将我院印制的招生简章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5、任何学习中心不得跨省、直辖市、自治区开展招生宣传和生源组织活动,不得委托中介招生。校外学习中心必须严格遵守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金华继续教育相关信息
2023-07-09 刷新
注册时间:2014年11月13日
UID:164655
---------- 认证信息 ----------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