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人员、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人员、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登高架设作业人员、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人员、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制冷作业人员、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等,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前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是指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门针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也就是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作业。
办理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二)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及以上学历。
(四)符合相应特种作业的其他条件。
证书工种:
叉车、电工、焊工、压路机、装载机、行车、吊车、挖掘机、桥式行车、流动式门坐式汽车、架子工、八大员、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作业操作证),全国通用。同时办理叉车证得复审
所有证书上网可查询
兰溪哪里可以办理叉车电工电焊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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